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庆师范大学综合实验实训中心和产业学院建设专项债实施方案编制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JHQ2020-003
采购方式:自行采购公开比选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 4月16日
采购日期:2020年4月20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池州市长江路与百牙路交界
成交金额:43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为安庆师范大学综合实验实训中心和产业学院建设发行专项债券编制实施方案并提供有关咨询服务。方案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项目基本情况,2.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案,3.项目预期收入、成本、融资平衡及财务风险情况,4.项目风险控制,5.专项债券发行方案。在《实施方案》上报后,审核和批复过程中,如需要对方案进行修改,及时协助采购单位完成后续的修改工作,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申报结束。
项目单位名称:安庆师范大学基建与后勤管理处
地址: 龙山校区后勤综合楼
联系人: 钟成新
联系方式: 0556-5300032
公告期限:2020年4月21日至 2020年4月22日(2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庆师范大学基建与后勤管理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龙山校区后勤综合楼。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收到质疑回复后3个工作日内安庆师范大学采购管理中心提出书面投诉,投诉提交地址:安庆市集贤北路1318号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行政楼北111室,联系电话:0556-5331167。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基建与后勤管理处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