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庆师范大学基建与后勤管理处人文学院搬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JHQ2020-007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8月28日
采购日期:2020年9月2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庆宜城搬家服务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白泽湖乡双龙村罗圩组13号
成交金额:38000元 (大写:叁万捌仟元整)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
1.在搬迁前后,搬迁公司应仔细核对账物,防止办公设备、图书资料等遗漏、丢失。搬迁前应做好各方面准备。
2.图书资料应分类打包、编号,搬运至目的地后图书拆包按编号上架。不得损坏图书资料。
3.办公设备等对搬运有特殊技术要求的,应采取特殊措施,保证完好搬运。
4.搬迁过程中,搬迁人员应按学校工作人员要求和安排搬运办公设备和图书资料等,并按校方的安排搬运至指定的目的地。
5.搬迁过程中,搬迁公司应爱护迁出和迁入房舍的环境及基础设施,避免磕碰损坏。搬迁过程中,如因搬运人员失误造成的办公设备和图书资料等损坏的,由搬迁公司赔偿损失。
项目单位名称: 安庆师范大学基建与后勤管理处
地址:安庆市集贤北路1318号
联系人: 李谋平
联系方式: 0556-5300115
公告期限: 2020 年 9 月 4 日至 2020 年 9 月 7 日(2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庆师范大学基建与后勤管理处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后勤综合楼215室 。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收到质疑回复后3个工作日内安庆师范大学采购管理中心提出书面投诉,投诉提交地址:安庆市集贤北路1318号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行政楼北111室,联系电话:0556-5331167。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基建与后勤管理处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