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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安庆师范大学基建与后勤管理处菱湖校区27#学生宿舍购电系统改造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时间:2020-11-05 10:17:25  作者:  点击: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庆师范大学基建与后勤管理处菱湖校区27#学生宿舍购电系统改造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JHQ2020-010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0月29日 

采购日期:2020年11月3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欧墨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林芝路378号书香门第家园二期1幢607 

成交金额:17000元 (大写:壹万柒仟元整)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

1)菱湖校区27#学生宿舍新增2台智能电控设备对房间进行控制,本次只采购硬件设备,并不更换现有软件系统,新增硬件需公开通讯协议,并向现有软件系统提供其所需的数据,要求切合我校的管理要求。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方要因施工方操作不规范等人为因素造成人身、设备损失的,由施工方承担全部责任。

4)付款方式及保证金:项目完成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5)服务期:10个工作日。

6)项目最高限价:2万元(大写:贰万元)。

7)主要设备技术参数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技术要求

数量

单位

1

智能电控模块

计量精度:1.0 级(以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为准);额定电流:10(40)A(以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为准);额定电压:220V脉冲常数3200imp/kW·h额定频率:50Hz。电压线路有功功率消耗:≤2W。绝缘电阻:≥5MΩ数据保存:断电后,数据保存时间≥10 年。标准工作温度:-10℃~+55℃;极限工作温度:-30℃~+55℃;相对湿度:≤85%RH。485 通讯,波特率 2400/9600 可设电表响应时间<100msEMC 抗扰度能达到 B 级标准有功电能计量,长期工作免调校;具有双向计量功能,能够精确测量反正两个方向功率,且以一个方向累计电量,因而本产品具有防窃电功能;内置继电器和控制、计量程序,可自主进行计量、检测、控制等;模块式计量,采用挺拔式安装方式(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型式评价报告或委托检测报告,以报告中的外观图为准;)具有远程自动停送电功能;采用一户一表,独立封装(非多用户表);

48

2

表箱

柜体板材厚度不小于 1.4mm厚冷轧板,喷塑防腐,尺寸:960mm(高)*855(宽)*225(厚)

2

3

分路开关

单匹开关25A

48

4

数据采集器

工作温度:-10℃~+55℃工作湿度:≤85%RH工作电压: DC 5V接口特性:RS-485标准通讯方式:2路RS-485,上行下行各一路,波特率9600BPS最大接入数量:可以接入80个末端表具单个表具数据采集时间:≤300ms 传输距离:0-500米传输介质:双绞线或屏蔽线EMC抗扰度:B级

2

5

通讯线

Rvvp2*1.0

200

6

电源

60W AC220 ; DC 12V 4.2A  5V 2A

2

7

电源线

BV4

400

8

系统集成(含安装调试)


1

项目单位名称: 安庆师范大学基建与后勤管理处

地址:安庆市集贤北路1318号

联系人: 李谋平

联系方式: 0556-5300115

公告期限:  2020    11   5  日至  2020    11   6 日(2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庆师范大学基建与后勤管理处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后勤综合楼215室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收到质疑回复后3个工作日内安庆师范大学采购管理中心提出书面投诉,投诉提交地址:安庆市集贤北路1318号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行政楼北111室,联系电话:0556-5331167。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基建与后勤管理处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