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单位:安庆师范大学基建与后勤管理处
二、项目名称:安庆师范大学第17栋学生公寓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具备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相应技术条件和能力;
4.编制人员具有水利水电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需求:
安庆师范大学第17栋学生公寓,位于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内,用地面积13268.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936.71平方米,第17栋学生公寓周边区域环境自行组织踏勘。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 53 号﹞的规定,编制第17栋学生公寓水土保持方案,协助甲方组织专家评估会,并承担该评审费,协助甲方办理水土保持方案手续。
五、最高限价:45000.00元(大写:肆万伍仟元整)
六、服务时间:乙方的相应服务项目在甲方下达通知后20天内完成。
七、付款方式:乙方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满足甲方要求并取得地方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后,合同款一次性结清。
八、成交原则:有效最低价,在完全响应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价格最低者为成交人。
九、《供应商报价函》递交时间和地点:
2025年11月3日14:40之前递交到安庆师范大学后勤综合楼会议室。《供应商报价函》见附件1。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 姜老师 电话:0556-5301110
温馨提示:龙山校区进门,需要在门岗值班人员处报备车辆及人员信息,登记时,请告知值班人员是来参与基建与后勤管理处项目的投标。龙山校区南大门距离后勤综合楼位置较远,请预留充足时间,避免投标迟到。
安庆师范大学基建与后勤管理处
2025年10月29日